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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旧电池潜在的污染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国是世界上头号干电池生产和消费大国,有资料表明,我国目前有1400多家电池生产企业,1980年干电池的生产量已超过美国而跃居世界第一。1998年我国干电池的生产量达到140亿只,而同年世界干电池的总产量约为300亿只。
  如此庞大的电池数量,使得一个极大的问题暴露出来,那就是如何让这么多的电池不去破坏污染我们生存的环境。据我们调查,废旧电池内含有大量的重金属以及废酸、废碱等电解质溶液。如果随意丢弃,腐败的电池会破坏我们的水源,侵蚀我们赖以生存的庄稼和土地,我们的生存环境面临着巨大的威胁。如果一节一号电池在地里腐烂,它的有毒物质能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使用价值;扔一粒纽扣电池进水里,它其中所含的有毒物质会造成60万升水体的污染,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用水量;废旧电池中含有重金属镉、铅、汞、镍、锌、锰等,其中镉、铅、汞是对人体危害较大的物质。而镍、锌等金属虽然在一定浓度范围内是有益物质,但在环境中超过极限,也将对人体造成危害。废旧电池渗出的重金属会造成江、河、湖、海等水体的污染,危及水生物的生存和水资源的利用,间接威胁人类的健康。废酸、废碱等电解质溶液可能污染土地,使土地酸化和盐碱化,这就如同埋在我们身边的一颗定时炸弹。因此,对废旧电池的收集与处置非常重要,如果处置不当,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随意丢弃废旧电池不仅污染环境,也是一种资源浪费。有人算了一笔帐以全国每年生产100亿只电池计算,全年消耗15.6万吨锌,22.6万吨二氧化锰,2080吨铜,2.7万吨氯化锌,7.9万吨氯化铵,4.3万吨碳棒。尽管先进的科技已给了我们正确的指向,但我国的电池污染现象仍不容乐观。目前我国的大部分废旧电池混入生活垃圾被一并埋入地下,久而久之,经过转化使电池腐烂,重金属溶出,既可能污染地下水体,又可能污染土壤,最终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的食物链。生物从环境中摄取的重金属经过食物链的生物放大作用,逐级在较高级的生物中成千上万倍地富集,然后经过食物链进入人的身体,在某些器官中积蓄造成慢性中毒,日本的水俣病就是汞中毒的典型案例。
  电池一般分为一次性电池和充电电池。主要的一次性电池包括锌锰电池(含锌及二氧化锰)、锌汞电池(含锌及氧化汞)及锂电池等几类。主要的充电电池则包括镉—镍、铁—镍、锌—银、锌—空气和锂—硫化铁及铅酸蓄电池等。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最多的是锌锰电池及锌汞电池,而使电池造成污染的主要是汞(Hg)和镉(Cd)。
  汞的毒性
  汞即我们俗称的“水银”,是一种常温下为液体的物质,可以阻止电池中阴极金属锌的氧化,这一作法提高了电池的贮存寿命。因此,早在以前采用的锌做阴极度的电池几乎都有一定量的汞做防腐剂。但是汞和汞的化合都具有神经毒性,对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等也有不良影响,它会引发人的口齿不清、步态不稳、四肢麻痹,最后导致全身痉挛,精神失常而死。
  长期以来,我国在生产干电池时,要加入一种有毒物质——汞或汞的化合物。我国的碱性干电池的汞含量达1%~5%,中性干电池为0.025%,全国每年用于生产干电池的汞就达几十吨之多。随着科技的进步,电池开始逐渐实行低汞化和无汞化,汞的代替品表面活性剂Forafac氟化聚合物,在防止锌的腐蚀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镉的毒性
  镉不是人体所必需的痕量元素,新生婴儿体内并没有镉,而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累积起来的。镉具有肾毒性,它所致的肾损伤是不可逆的。同时肾损伤后还可能继发骨质疏松、软骨症和骨折。在1993年,国际抗癌联盟就将镉定为IA级致癌物。基于以上原因,许多发达国家已建议禁止使用镉镍电池而镍氢电池已取代镉镍电池,避免了镉的使用。而我国的绝大多数电池生产企业仍用镉作为生产电池的原料,使得电池的危害进一步加大。
  汞
  废弃在自然界电池中的汞会慢慢从电池中溢出来,进入土壤或水源,再在微生物的作用下,无机汞可以转化成甲基汞,聚集在鱼类的身体里,人食用了这种鱼后,甲基汞会进入人的大脑细胞,使人的神经系统受到严重破坏,重者会发疯致死。著名的日本水俣病就是甲基汞所致。
  锰
  过量的锰蓄积于体内可引起神经功能障碍,早期表现为综合性功能紊乱,较重的出现言语单调,表情呆板,感情冷漠,伴有精神症状。
  镉
  长期食用受镉污染的水和食物,可导致骨痛病,镉进入人体后,引起骨质软化骨骼变形,严重时形成自然骨折,以致死亡。
  铅
  铅主要作用于神经系统、造血系统、消化系统、和肝、肾等器官,能抑制血红蛋白的的合成代谢,还能直接作用于成熟红细胞,对婴、幼儿的很大,它将导致儿童体格发育迟缓,慢性铅中素的儿童智力低下。
  镍
  镍粉溶解于血液,参加体内循环,有较强毒性,能损害中枢神经,引起血管变异,严重者导致癌症。
  废电池的回收
  废电池虽小,危害却甚大。但是,由于废电池污染不象垃圾、空气和水污染那样可以凭感官感觉得到,具有很大的隐蔽性,所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目前,我国以成为电池生产和消费的大国,废电池污染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环境问题。
  据环保专家介绍,在废电池中每回收1000克金属,其中就有82克汞、88克镉,可以说,回收处置废电池不仅处理了污染源,而且也实现了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国外发达国家对废电池的回收与利用极为重视。西欧许多国家不仅在商店,而且直接在大街上都设有专门的废电池回收箱,废电池中95%的物质均可以回收,尤其是重金属回收价值很高。如国外再生铅业发展迅速,现有铅生产量的55%均来自于再生铅。而再生铅业中,废铅蓄电池的再生处理占据了很大比例。100千克废铅蓄电池可以回收50~60千克铅。对于含镉废电池的再生处理,国外已有较成熟的技术,处理100千克含镉废电池可回收20千克左右的金属镉,对于含汞电池则主要采用环境无害化处理手段防止其污染环境。而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管理相当薄弱。
  注意:不可电池两端连接,否则电池将会短路,损坏电池

  http://hi.baidu.com/whistle/blog/item/290bd4b4afb629708bd4b2b4.html
  http://www.mjjcn.com/mjjcnforum/thread-32894-1-1.html
  从废电池的危害可以引申的谈到重金属的危害,下面例子
  日本水俣病事件http://baike.baidu.com/view/16702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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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12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宋晓华大声疾呼:随着电子产业迅猛发展,废旧电池已成为重要的污染源。由于废旧电池回收机制一直未能建立,大量废旧电池无法得到回收。建议明确管理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第一职能部门,根据不同型号的电池,制定回收、再生的实施细则,并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监督机制,使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按工作性质和贮存方式,电池主要分两种:一次电池,用完后不能充电,如锌锰干电池、扣式电池、锂锰电池等。二次电池,即可充电电池,如镉镍电池、蓄电池(习惯上指铅酸蓄电池,用在汽车、电动自行车上俗称电瓶)等。
制造电池必须使用许多稀有金属和有毒物体,废电池严重污染环境。随着国人环保意识、循环经济意识的加强,要求回收废电池的呼声越来越高。
一次废电池回收率不超过2%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认为,1997年国家9部委联合发文,要求限制一次电池的含汞量,最终达到无汞化。现在这个目标已基本达到,因此一次废电池已无污染,没有回收的必要。
许多专家指出,我国1400多家电池生产企业中,只有300多家大企业有资格加入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他们的产品可能达到低汞无汞,但大量小企业生产的一次电池(有不少是假冒伪劣产品)存在高汞现象,所含的汞、铅、锌、锰、镍等重金属也因其严重污染环境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这些稀有金属不回收还是极大的浪费。所以一次电池应回收。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就此发过文,态度与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类似。实际上,我国一次废电池的回收率不超过2%。
手机电脑废电池没人要
而二次废电池增量迅猛,回收则无人问津。二次废电池必须回收。首先是因为污染严重。那些重金属如果渗入地下水中,人喝了在体内积累起来,时间长了便会中毒;废铅酸蓄电池中的硫酸液直接对土地造成污染。其次,二次电池的使用量大。手机、电脑等日益普及,汽车、电动自行车等保有量直线上升。第三,二次废电池回收价值高。目前全国年产废铅酸蓄电池约5000多万只使用了大量的铅、铜等稀有金属。本来国内稀有金属储量就少,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对它们的需求越来越大,并带动国际期货价格连年上扬。因此这些稀有金属有较大的回收价值。
3月,北京宣武区移动通讯大厅。记者:“手机电池回不回收?”售货员:“不回收。”“那怎么处理?”“扔到垃圾筒。”国华商场中厦电讯。记者:“手机电池能不能以旧换新?”售货员:“不能,你买可以给你打折。”“有没有废电池回收业务?”“有,那有个回收箱,可将废旧电池扔进去,我们定期交给环保局,他们也不给钱。”西单商场手机专柜。“以旧换新?搞活动的时候行,一块电池换几块钱,不过一年搞不了几次,还是商场为促销搞的,厂家不搞。”王府井移动电话营业厅摩托罗拉专柜。“不能以旧换新,搞活动时可以”,“什么时候搞过?”“前年。”王府井百货大楼电器厅。手机电脑的废电池都不回收或以旧换新。北京市所有的废品收购人也不收这类电池,“收了卖给谁?没人要。”
据了解,全国的情况基本如此。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造成污染
长期以来,全国数以万计的个体专业户和大大小小的个体再生铅厂掌握了废铅酸蓄电池回收量的90%,他们的处理方法就是,把电池锯开,取出铅板卖钱,硫酸液倒进下水道或直接倒在地上。小厂回收价格随行就市,一块废铅酸蓄电池有时给100多,有时给200多,也不要发票,因此总能保证供给。而设备先进、符合环评标准的废电池处理厂,因投入大标准严致使成本高、缺少长期供货单位、从小贩手中回收却得不到发票而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长春市环保局下属的蓝天固废处理中心,回收废电池不但一分钱不给,每公斤还索取50元“焚毁费”。记者3月22日来到该厂,看到偌大的厂房寂静无声,也不见工人,门卫说:“所有的领导都不在。”
回收工作尚未引起重视
世界年产电池300亿节,其中我国生产140亿节,消费100亿节,是世界电池生产、消费第一大国。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的人士认为,媒介上“一个钮扣电池可以污染60万升水;一节一号电池如在土壤里腐烂,能污染一立方米土地”这类说法没有根据。但稀有金属和硫酸液的危害是不争的事实。有的西方发达国家为防止污染,不许在国内生产电池;欧盟新近规定,销往欧盟的电池必须由生产厂家自费回收。在中国,处理废电池不存在技术上的问题。而有关部门明知二次废电池的危害大,却不愿主动触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间环保人士奔走呼号,提出一个个建议、组织一次次义务回收活动,收效甚微。记者就此与国家环保总局和北京市环保局联系,北京市环保局说此事不归他们管,是国家局管的事;环保总局宣传处一位同志说只接受专跑他们那个系统的记者采访。
回收废电池不是非常难的事,国外有现成的经验。德国电池条例第六条规定,使用者不归还废旧电池,销售者在售其新电池时可加收13马克;美国要加3—5美元;意大利、瑞典规定,买新电池时不交回废旧电池需上税。这些多收的钱用来支付处理废旧电池的费用,使废旧电池回收率几达100%。日本政府和电池生产企业对废旧电池处理厂予以补贴;还有的国家对电池生产企业征收环境污染税,等等。
在我国也有类似的实践。上世纪70年代前,能拿废牙膏皮换新牙膏,如不拿则要多交钱才能买到新牙膏。专家们认为,把上述办法用到我国废旧电池回收工作中,会大有成效。现在问题正如宋晓华委员所指出,没有相关部门做大量繁琐细致的组织、协调和试点工作,事情搞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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