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公司改变我的工作职能我可以拒绝续签并得到赔偿吗?我的合同上写的工作职位是项目文控员,实际一直工作是跟单。今年3月28日合同期满,可是直到今年3月20日上午才收到公司口头通知让我专职负责生产文员的职位。之前一直没有正式书面通知或者详细的工作职能清单(有列出新工作职能需要做的事情,但是只是简短的1,2句话)。当时我就有明确表示我不愿转换新的工作,可是有妥协在不影响现在的工作职能上,增加工作任务。但因为现在新增的工作任务不仅影响我原来的工作,而且还影响到生产。与公司未能协商达成一致。现在公司已拟好新的合同,如果我拒绝续签,还会得到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