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没有冲突,而且可以形成互补。因为中级的会计、财管课程与注税的《财务会计》有联系,中级的《经济法》中的民商法与注税的法律中的民商法有联系;中级〈经济法〉后半部分的税法内容也可以借鉴到注税的三税学习中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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