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交警出了事故责任书,因为受伤没去处理,等伤好再去可以吗?有没有时间规定,双方是愿意协商的。

如题所述

可以,有法律限制,如果你受了伤可以委托你的亲人或朋友替你处理,你意识清醒的话交警会找你做问话笔录,你在医院养伤不影响事故的调查处理,同样的,如果你伤没好,但是事故调查清楚了,一样可以出事故认定书,交通法对事故调查认定是有期限的。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是有时间限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既然交警部门已经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那么对方应该赔偿您因为车辆修理而产生的费用以及交通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在对方不愿意主动赔偿的情况下,对于交通事故而言,您可以向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提交相关的证据,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您的损失,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就不适用现场快速处理,需要调查取证及检验车辆,酒精,尸体等,就必须在最后一份检验报告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制作认定书,之后发给当事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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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13
如果你受了伤,可以委托你的亲人或朋友替你处理;你意识清醒的话,交警会找你做问话笔录,你在医院养伤不影响事故的调查处理,同样的,如果你伤没好,但是事故调查清楚了,一样可以出事故认定书,交通法对事故调查认定是有期限的;当然,如果你与对方要办调解的话,正常是要待你的伤情治疗完毕才可以调解赔偿,否则你还要治疗,那么医药费都不确定,不知道这样说你清楚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交警一般会在事故发生后3个工作日送达一份交通事故处理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上面有讲述具体的时限,你可以详细看看。追问

交警只是说等伤好后,双方约个时间去交警大队协商

追答

你首先要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连事故责任都不清楚怎么协商?拿到责任书后,是要等到伤好后再去交警队协商,这个官方叫调解;当然你也可以不调解,直接去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也可以,前提是你要有事故认定书,否则法院怎么给你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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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1-13
可以 不需要签 也别太久追答

就行

追问

已经签了事故责任书,问多久后去交警大队协商有规定没有

追答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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