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校期间,申请贷款的学生无需支付利息,这一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
2. 毕业后,学生需要自行承担贷款利息。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遵循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定贷款利率,并且不会上浮。
3. 当前的贷款年利率分别是:一年至三年(含):5.76%;三年至五年(含):5.85%;五年以上:6.12%。
4. 国家助学贷款采用积数计息法,以实际天数按年计收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等于账户每日余额合计数。
5. 贷款的起息日是发放贷款日,结息日是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结息日为9月20日)。
6.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率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相同,不上浮。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则由学生和家长共同负担。
7.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利息有两种情况:在校期间无息,由国家承担;离校后收息,一次性还款免息,分期还款需还息。
8.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9.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利率计算方法为: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年利率5.10%;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年利率5.10%;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年利率5.50%;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年利率5.50%;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5.65%。
10.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可以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金额应为学生全部年收入与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标准总和的差,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11.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利率调整,将遵循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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