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消除制度进展如何了?

如题所述

前科消除制度进展分析如下:

连续两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都有人大代表提出这个事情,由于刑法的积极扩张导致判刑的范围越来越大,目前我国有前科案底的人数已经十分庞大,这也是最近几年前科消灭制度呼声越来越高的原因。

就了解到的情况,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来看,轻罪前科消灭制度已经被纳入到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抓紧研究或督促起草单位做好起草、研究论证工作。

至于到底会不会出台轻罪前科消灭制度目前来看还不确定,只能说有希望,因为不清楚这个纳入立法规划什么抓紧研究到底是不是为出台做准备,而且轻罪前科消灭制度也只是9个立法项目中刑法那一块的一个小部分。

希望能够出台成年人轻罪前科消灭制度,就算消灭不了有条件的封存也是好的,违法犯罪有轻有重,有故意有过失,不能一棒子就打死一大片,人只有一辈子应该给个改正机会。既然有希望出台这个政策那么我们就需要把这个呼声加大,让国家听到我们的声音。可以通过给人大代表写信,发帖等形式让更多人了解和加入到我们的行动中。

中国人大网转载了一篇法治网的新闻,标题是《加快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犯罪记录消除制度》,看了通篇没有提到任何关于前科消灭的相关进展,但是下面的另外一篇2011年8月25日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新闻引人注意。

根据查阅的相关资料显示,2012年3月14日,在这一天我国第1次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前后相隔仅四个月,这本身就是一种积极的信号,表示前科人员面临的生存困境受到了重视。

从近年来社会上的反应来看,法学界的学者普遍支持前科消灭,认为应当建立相关的制度体系,而社会大众则普遍表示反对,这主要是出于对社会治安会恶化的担忧以及正义的铁拳没有砸到自己身上的想法,这也是目前前科消灭遇到的最大的困难——没有形成普遍支持前科消灭的社会舆论。

这里要解释的是,我们所说的前科消灭不是指所有的犯罪行为,而是指社会危害性小、犯罪主观意识弱、被判处在一定年限的前科消除,不包括杀人放火等严重恶劣犯罪行为的前科消除。

社会是在不断进步的,法治社会下任何人都有可能违法犯罪,违法犯罪有故意有过失,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会有过失,谁能保证自己的后代不会有过失,不给别人留一线总得给自己留一线给后人留一线吧。

还没有任何关于前科消灭具体进展的消息,希望在今后能够出台相关政策,也希望大家能够抛弃分歧,一起呼吁!许多人已经关注到今年刑法修正案(12)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初次审议,结合近年来官方各种表态来看,认为今年会有好消息!

2021年全国人大法工委在回复一位律师代表关于醉驾问题时,对犯罪记录影响个人及子女时作出过回答。

2021年4月中国人大网发表的文章中,周光权也表示应该建立有限“窄口径”的犯罪记录消除制度,并且建议在刑法修正案(12)中加入。

而23年的立法计划中,治安管理处罚法也一并修改了,如果今年的刑法修正案中将会出台前科消灭制度,那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改可以理解为,犯罪记录消除了,行政处罚记录应当一并消除,并且应当提前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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