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关系证明怎么开

如题所述

姐妹关系证明的开具方法如下:
1、姐妹同在一个户口本上,可直接使用户口本证明其关系;
2、不在同一户口本上时,办理亲属关系证明,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已注销户口者提供户籍记载证明;
3、申请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无单位者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
4、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关系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等身份证明;
6、其他公证员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姐妹关系证明的法律效力:
1、用于证明直系血亲关系,可作为法律诉讼和行政事务的辅助证据;
2、在继承权争议中,可作为确定继承人资格的依据;
3、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可用于证明亲属关系,影响抚养权、探视权等事项的判决;
4、在社会福利领取中,可能作为领取条件之一,如优抚对象认定等。
5、在户籍管理、学籍管理等民政事务中,可能作为身份证明的补充材料。
6、在银行账户继承、保险理赔等金融事务中,可作为亲属身份的证明文件。
7、在房产继承、土地使用权继承等财产继承中,可作为法定继承人身份的证明。
8、在公证事务中,可作为公证材料之一,用于证明申请人的身份关系。
综上所述,姐妹关系证明的开具可通过户口本直接证明,或办理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记载证明,单位或居住地政府出具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公证员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