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去外地出差,在通过路口时被违章变道的轿车刮到,交警判定对方全责,之后一同到当地维修点进行维修,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负责维修费用,也没问我什么,一切都很顺利。今天我去取车的时候维修点的老板向我要交强险的复印件,我说没带在车上,其实是我的交强险刚过期,对交强险和赔偿这方面不清楚,考虑到人生地不熟的,怕因为这个对方为难我,才这么说的。老板让我回家后把复印件传真给他,现在我取了车回到了家,不知道明天怎么回复那边,就问了几个朋友,一个说对方全责,车都修好了,随便找个借口搪塞过去算了,另外一个朋友说无责方也要出100块钱以内的财产损失,我拿不定主意,哪位高人指点一下,我该怎么处理这事?急死了!!!我只有20分的悬赏积分,全部奉上了!!!
交强险过期了,就是说现在没有保险公司给我撑腰,我是不是该赔付给对方?赔付数额怎么定?或者我根本不用赔付?
参考资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