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接生人员在接生时应如实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记录新生儿出生时的自然状况,出生日期按公历记录,作为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原则上不予更改,如果确实属于签发机构填写错误(《出生医学证明》与《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记载的时间不符)的,可以向原签发单位申请更正并换发新的《出生医学证明》。
追问医院已出具新的出生医学证明,但副页不给我,原副页在派出所上户用了,拿不回来,医院说必须副页换副页,请问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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