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允许我们在假期出去做兼职,这个规定合理吗?

如题所述

有句话叫“人生不易,能做能珍惜”。成年人的生活特别艰难。很多人因为对老人的孝心,抚养孩子,各种还贷压力,不得不在本职工作之外做。但是一提到兼职,很多人就会一头雾水。说兼职被领导发现后会被开除合理吗?还是被提醒不要再犯合法?

或者被扣季度奖,并被警告不会再发生。单位是否有权在业余时间停止做兼职包括晚上、周六、周日甚至节假日?如果员工违反公司规定兼职,真的会被开除吗?下面我们就从季先生与公司的故事中寻找答案。季先生于2011年加入上海某公司,双方签订6年劳动合同。入职培训期间,公司出台了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先生也签字确认。其中,《奖惩办法》第二项处罚第一款规定“擅自外出兼职者,予以辞退”。这一规定说明公司明确规定员工不得外出兼职,一旦被发现将面临被辞退的风险。

2015年1月,季先生因经济困难不得不外出兼职后不久被公司发现。2015年2月,公司以季先生“擅自外出兼职,违反《单位奖惩办法》第二处罚类别第一款”为由,向季先生发出通知,解除其与季先生的劳动合同。与季先生的劳动合同终止前,公司履行了通知工会的程序。季先生觉得委屈,因为他在日常工作中非常认真负责,得到了同事和领导的一致认可。如果你只是因为兼职,而被炒鱿鱼,那不仅是脸上的狠,也是对家人的打击。

所以一开始他极力否认自己出局兼职,后来因为走不开只好实话实说。吉先生想不出来。他利用业余时间赚外快,不影响工作。怎么了?而且,兼职与公司业务完全不冲突。通过兼职,你的技能提高了,工作也更熟练了。对公司不是好事吗?况且兼职并没有利用公司的资源和优势,那为什么不奏效呢?他想了想,认为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公司和季先生对自己是否在外地判定兼职可谓是机智加机智。为了获得季军不在家的证据兼职,公司给季军打了电话,录了电话。通话过程中,公司假装陌生人,与季军通话,但季军毫无准备,因为他没有意识到。结果在法院质证时,公司提供了截图和总召回,季先生发现自己中了圈套,后悔莫及。他辩称,他认为对方是“网上诈骗案,所以想忽悠她”,因为他太紧张了,改口说“我以为对方打电话是为了礼物,因为我是复印机,客户需要的话会提供这个信息”。

季先生的陈述前后矛盾,故法院认定录音中兼职的陈述属实,驳回季先生否认自己不在兼职的辩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季先生指出不影响公司工作任务,不能构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这听起来很有道理,但除了法律,还应该遵守内容合理、程序合法的规章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公司已明确规定“擅自外出者兼职将被辞退”,因此解除其与季先生的劳动合同并不违法。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兼职是一件有风险的事情,即使处理得当,不违反《劳动合同法》,也有可能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决定兼职之前,我们必须对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兼职的工作性质有详细的了解,并根据自身情况妥善处理。千万不要因为小错误就白白丢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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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23
我觉得这是不合理的。假期是我们的私人时间,这个时间去做兼职,既没有占用工作时间,也没有妨碍工作任务。
第2个回答  2021-04-23
我觉得这个规定一点都不合理,因为那是你自己的假期,自己的假期,干什么还用公司公司规定,我们只是给他上班的,又不是他的什么人,让它规定我们不能干这不能干呢。
第3个回答  2021-04-23
这个规定不合理,因为假期是员工的自由时间,公司没有权利去管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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