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求助

各位大侠,法律高手,路过的请帮帮我。我上个月7号到某公司专柜求职,得知该公司需要一名长期促销,我给该公司的主管打电话,她跟我说,让我试工3天,3天后面试,经过3天的试工期,我的表现他们都挺满意的,主管就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到公司面试走个过场,当时还告诉我,该公司的工作时间是两个人在商场倒班,按照商场的倒班时间走,商场规定倒班时间是上午7点50~下午3点,下午3点~晚上闭店!但是公司要求加班,是每个早班(就是7点50~3点)下班之后,5点~8点加班,晚班不加班,该几点上班就是几点上班!没有加班费!我觉得2天加班3个小时不算过分,就到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上写的是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离职不支付当月工资,工作时间不满半年要扣除相应管理费和工装费。第一个月不拿提成,只拿基本工资。我当时觉得时间还有待遇还行,就签了字,可后来工作了以后,基本上每天工作都在12个小时,几乎天天加班,加班就在5~6个小时。而且后来告诉我,加班时间是4~8点,而且周六周日还要上全天班,所以我想辞职,每天工作累的像牛一样,还没有一分钱加班费。。今天4月3天,还差4天我就干够一个月了,如果我现在离职公司不给我一分钱,就是干够一个月离职也要扣我好多钱,如果按照这样的情况我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告他们,我能拿到我应得的那些血汗钱么?大侠高手们帮帮我。。其实要是我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我就不说什么了,我家条件不好,爸妈年龄大还都一身病,这点钱虽然不多,可是对我来说,都是我累死累活干出来的。。我不希望我的血汗被资本家剥削。
可是我没有任何证明可以证明我加班了,就连合同我手里也没有啊。

广东胡律师:

公司以你违约为名扣押了不发给你劳动报酬违法的。 你有权和他们要这个月工资,如果单位拒绝,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你应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4-03
你放心,你这个合同根据合同法来说:
第五十四条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所以你去相应机构申请撤销,这个合同就没有效力了,因为对方是欺诈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