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人才安居工程政策

如题所述

潍坊市市级人才住房政策明白纸
      2022年4月1日,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补充规定》(潍办发电〔2022〕9号),对《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潍办发〔2020〕9号)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和补充,现将市级人才住房租赁政策重新梳理如下:
      市级人才住房是指由市政府直接筹集的人才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只租不售、轮候配租、周转使用。
      一、保障范围
      1.2020年6月8日以后市级引进的顶尖人才(A类)、领军人才(B类)、高端人才(C类)、特优人才(D类);
      2.2020年6月8日以后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含上属驻潍单位)及市直部门管理的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就业的4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以及2017年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录取的45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0 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年龄的截止日期,按人才初次在潍缴纳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两类事项办理的最后时间认定)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才,可按潍办发〔2020〕9号规定申请租赁人才住房。
      同时,新就业后购买商品房期房、在市区无其他自有住房且未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也可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租赁合同终止期限按照所购商品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顺延半年;其中,A、B、C 类以外的其他人才,需同时符合自申请之日起前三年内市区无其他住房交易记录的条件。
      二、租金收费
      人才住房每个租期2年,最多3个租期。博士研究生首个租期免租金,其他类别人才的租金标准按同地段相近品质房屋市场租金的 30%确定;第二、三个租期的租金标准,均按同地段相近品质房屋市场租金的50%、70%确定。利用存量非居住房屋作为人才住房并取得保障性住房项目认定书的,水费、电费执行居民用水用电价格,物业服务费不得高于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
      三、申请途径
      各类人才申请市级人才住房,由个人通过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jsj.weifang.gov.cn/)首页的潍坊市人才住房信息系统提报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网上初审并提交。需提前准备的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学历学位证明、入职证明或录用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具体操作办法见潍坊市人才住房信息系统首页右上角《系统使用说明书》。
      四、审批时限
      市直人才住房租赁申请,推行“全程网办”,实行“随申请、随审核、随配租”,1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审查合格后直接进行房源配租。
      咨询电话: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096962 8097010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