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私车公用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 但若无偿使用会有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可能会核定租金要求纳税。 

2、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使用个人汽车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租赁支出和承担的费用能取得发票。员工取得租金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4、费用支出属于使用汽车发生的,对应该由员工个人负担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费用包括: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 

不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费用包括:车辆保险费;维修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

扩展资料:

税前列支:

一、办公费,购置办公用品的发票及审计费、律师费

二、业务招待费,营业收入总额的0.5%可列支

三、交通费,购置了汽车的企业,所有路、桥费、油费可列支,其他为收入总额的0.3%

四、差旅费,到外地出差的所有费用

五、广告费,收入总额的8%可列支

六、折旧费,购置2000元以上的物品入固定资产,95%分五年折旧可列支

七、福利费,以实际支付不超工资总额14%可列支

八、工资,人均工资1600元

九、电话费,在职人员5%每人每月400元,即如10名员工,月可列支电话费为200元

十、社保费,单位支付部分可列支

十一、水电费,用单位名义缴纳的水电费

十二、咨询费,收入总额的5%可列支

十三、运费,取得运费发票均可列支

十四、租赁费,取得租赁发票均可列支

十五、保险费,指企业的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

十六、捐赠,税前利润的3%可列支

十七、财务费用,指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可列支

十八、税金及附加,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防洪费可列支

十九、装修费,装修总额分五年摊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前列支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