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全责,我老婆开后车门把对方骑电动车的撞到了,轻伤,当天上午就出院了,医生开具了证明可以出院。检查费与药费我已经垫付2千。然后今天去交警队开了责任认定书,我当时就跟伤者说看能不能就今天把问题解决了,因为是轻伤,我也愿意再额外付他2千元误工费之类的。但是伤者不愿意,说是要再观察几天,又去了医院,医生说他不具备住院条件,不让他住院。现在就是事情无法解决,就这样拖起,我想问问现在这样我可以暂时不理伤者了吧?然后把资料交给保险员,就可以了吧?到时候伤者愿意解决的时候再出面解决一下?超过了两千我可以让伤者起诉我吗?然后让保险公司赔,可以这样操作吗?我买的是平安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