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确认坏账损失时候,为啥不是贷坏账准备?我理解的是,既然确认这是笔坏账了,坏账准备就增加了。
以上两个问题,我的理解误区在哪里?请指教一下,谢谢
1、如题所述,简要答复如下给予提问者参考:
a、坏账准备科目是指企业采用备抵法核算的,通过该科目预估坏账损失并按照会计准则要求提取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分录一般是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当实际发生坏账即如题所指的确认坏账损失时,则直接冲减已计提坏账准备(会计分录为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b、普遍意义上所指坏账准备增加,所指贷方金额(或该科目余额)增加,一般指计提时的增加,当发生如题所指的“已转销坏账的收回”情形也会引起增加(收回已转销的坏账准备,会计分录为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坏账准备,再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2、可见,提问者应先把握“坏账准备”科目定义的具体涵义和采用备抵法进行会计处理的常规流程,当理解了以上,则不存在理解误区;
3、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