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给团支书,每人三元,一年一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其所在团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团员自愿多交团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 元 以上的团费, 全部上缴团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团委代收,并提供该团员的简要情况,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组织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组织部门。
全国民航团委组织部门, 中直机关团工委组织部门, 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组织部门, 中央金融团工委组织部门, 中央企 业团工委组织部门转交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 团中央基层组织 建设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团费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团员、团干部。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
(3)购买团旗、团徽等团务用品。
(4)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5)补助生活困难的团员。
(6)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组织设施。
(7)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