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对个人收入的影响
1、根据几位人大代表提出的个人所得税建议起征点,预计未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金额将提高至5000元,从直接的层面来讲,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对单个居民收入的影响。
据统计,2016年我国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5630.1元。联系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增长,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已成为必然趋势。
2、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对整体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影响,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颁布正式实施以来,个人所得税增长迅速,已经成为税收收入增长最快的税种。从表1可以看出,2012——2016年个人所得税占GDP的比重以及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都呈稳步增长态势。
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变化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从直观意义上看,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将会减少国家的财政收入。按照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部占税收总收入15%的平均水平来计算,中国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流失额均大于其当年纳税总额,个人所得税流失率达50%以上。
4、目前3500元的起征点,没有考虑纳税义务人的年龄大小、婚否、赡养老人的数量等影响开支的因素,也忽视了经济形势的变化对纳税人能力的影响,特别是通货膨胀时期,物价上涨、购买力下降,个人实际的纳税能力是降低的。
总的来说,2018年个税起征点将提高,对各个所得税起征点对于我们来说是极大的利好,每个月可以少交45元的所得税。
扩展资料: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明细查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