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的区别。

如题所述

【答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的共性在于反竞争性,都侵害法律所保护的公平竞争关系,发生破坏市场竞争机制、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后果。不同的是,不正当竞争以竞争为目的,实施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争行为;而垄断行为和限制竞争以垄断和规避竞争为目的,实施排除竞争的行为。从这一特点出发,可将反竞争性行为按两大类作如下区分:
(1) 不正当竞争行为。
即狭义的不正当竞争,专指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所实施的与诚实信用原则相背的各种竞争行为。主要包括下列行为:采取假冒或仿冒等欺骗手段进行交易、诋毁竞争对手、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广告、巨奖销售、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
(2) 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包括:
1) 垄断行为。狭义的垄断行为专指破坏或影响合理市场结构存在和发展的行为。主要包括:独占、独家交易等。
2) 限制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它们既可以是垄断企业的行为,也可以是普通企业的行为;既可以是单个企业的行为,也可以是几个企业联合进行的行为。限制竞争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限制转售价格、差别待遇、掠夺性定价、搭售和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强制交易、联合行为。各国立法普遍存在对一些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的除外规定,一般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对某些经济部门的适用反垄断和反限制竞争规定的豁免;另一种情况是对某些行为在特定情况下、特定时期内予以豁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