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的现金流量表如何填写

如题所述

现金流量表中两项主要项目的填列:

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实施后,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发生了变化,尤其是“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两个主要项目的填列有了较大的不同。本文针对这两个项目进行初步分析。

基本填列公式为:本项目金额=营业收入+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坏账准备的调整金额-票据转让的调整金额-其他特殊项目的调整金额。

(一)营业收入的填列。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营业收入为利润表第一项。但有的营业收入不会形成现金流量:用库存商品发放职工薪酬、用库存商品对外投资、用库存商品进行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新会计准则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

用材料对外投资、用材料进行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新会计准则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这些项目都应从营业收入项目中扣除。

(二)销项税额这个项目应根据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填列。

贷方发生额减去借方发生额的差额。在新会计准则的处理下:工程领用本厂商品,用本厂商品发放职工薪酬、用本厂商品和材料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产生的销项税额,既不会产生现金流量,也不会形成应收账款,应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三)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减去期末余额。

(四)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减去期末余额。

这两个项目根据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和应收票据项目填列。但只是假定期初大于期末余额的差额最终会形成现金流量。在新会计准则下需要根据有关情况进行调整。期末余额应加上由于债务重组减少的金额和应收账款转让换取非货币性资产减少的金额,也应加上由于应收账款让售(带追索权的)产生的利息费用和损失。

(五)预收账款期末余额减去期初余额。

本项目根据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末余额和期初余额填列。在新会计准则情况下,无法支付的预收账款批准转销后变成营业外收入,不会形成营业收入,因而应追回,才是正确的现金流量。

(六)坏账准备的调整金额。

本项目根据坏账准备明细账贷方当期计提的金额填列。在新会计准则情况下,由于所有的应收款项都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预付账款的坏账准备应剔除,只包括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准备。

(七)票据贴现的调整金额。

在现实中流通转让的商业汇票主要是不带息的银行承兑汇票,而且主要不是贴现给银行而是转让给其他企业,因而一般不存在贴现利息。但贴现用于支付应付账款和购货的票据也在本项减去。

(八)其他特殊项目的调整金额。

发出商品、售后回购、售后回租、分期收款销售、对外捐赠等特殊业务影响销售额和销项税的情况也比较特殊,应针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基本填列公式为:本项目金额=营业成本+进项税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职工薪酬调整项目+坏账准备调整项目-其他特殊事项调整项目

(1)营业成本。

本项目根据利润表项目填列,为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之和。在新会计准则情况下,用本厂产品对外投资、工程领用本厂产品、用本厂材料对外投资、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换产生的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应予以剔除,分别计入投资活动引起的现金流出量。

(2)进项税额。

本项目根据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借方分析填列。借方的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予以减除。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换产生的进项税额不应包括在内。

(3)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减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4)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减应付票据期末余额。

这两个项目根据资产负债表期初期末余额填列。当期确实无法支付批准转入营业外收入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加回。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冲减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由于没有减少现金流量,也应加回。

(5)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减去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本项目根据资产负债表期初期末余额填列。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应予以加回。若预付账款中含有预付的工程款,应予以剔除。

(6)存货期末余额减去存货期初余额。

本项目根据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期初余额填列。由于存货业务的复杂性,在填列现金流量表时需要调整的项目相对比较多,调整时应注意:

1、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予以加回。

2、代理业务资产和代理业务负债应相互抵销后填列。

3、当期盘亏、毁损、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存货应予以加回。

4、通过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换得到的存货,由于没有引起现金流出,在计算现金流出量时应予以减除。

5、当期盘盈、工程物资转入等增加的存货计算时也应予以剔除。

(7)职工薪酬的调整项目。

期末生产成本、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明细账中的职工薪酬,尽管已经支付现金,由于需要在现金流量表中单列,因此应从存货项目中扣除。本项目可以根据已售商品成本和未售成本的比例分配薪酬。

(8)坏账准备调整项目。

在新会计准则下,由于预付账款也计提坏账准备,故应予以加回。

(9)其他特殊调整项目。如工程领用的存货等。

扩展资料

(1)总体分析:分析企业现金净流量的情况,为经营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2)结构分析:包括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分别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比重以及各自结构的分析。通过结构分析,分析企业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

(3)财务比率分析:利用财务比率指标分析。

①流动比分析。

现金到期的债务比=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本期到期的债务

现金流动负债比=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流动负债

现金债务总额比=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债务总额

②获取现金能力分析。

销售现金比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销售额

每股营业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普通股股数

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资产总额

③财务弹性分析。

现金满足投资比率=近5年平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近5年平均资本支出、存货、增加、现金股利之和

现金股利保障倍数=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每股现金股利

④收益质量分析。

营运指数=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所得现金

经营所得现金=净利润-非经营收益+非付现费用

(4)具体项目分析。现金流量表项目分析是对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项目和变化幅度较大的项目进行分析。主要的项目有: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现金流量表分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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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小规模纳税人的现金流量表的填写方法与一般税人的现金流量表的填写方法一样。

  一、 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二、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三、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
  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该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未按期到位罚款。

  四、确定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净利润
  该项目根据利润表净利润数填列。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累计数
  注:直接核销的坏账损失,不计入。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制造费用中折旧+管理费用中折旧
  或:=累计折旧期末数-累计折旧期初数
  注:未考虑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减少的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或=无形资产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注:未考虑因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减少。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
  或=长期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6、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待摊费用期初数-待摊费用期末数
  7、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预提费用期末数-预提费用期初数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或收入)明细账分析填列。
  9、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分析填列。
  10、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
  11、投资损失(减:收益)
  =投资收益(借方余额正号填列,贷方余额负号填列)
  12、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递延税款(期末数-期初数)
  13、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存货(期初数-期末数)
  注:未考虑存货对外投资的减少。
  1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期初数)+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应交税金(期末数-期初数)+其他应交款(期末数-期初数)
  16、其他
  一般无数据。

  五、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17%)+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 收到的税费返还
  =(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补贴收入+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
  具体操作中,由于是根据两大主表和部分明细账簿编制现金流量表,数据很难精确,该项目留到最后倒挤填列,计算公式是: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二)
  =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5+6+7) }
  公式二倒挤产生的数据,与公式一计算的结果悬殊不会太大。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17%)+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
  6.支付的各项税费
  =“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
  即: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税,不包括进项税。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本期借方发生额+银行手续费

  六、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汇兑损益
第2个回答  2009-04-05
小规模纳税人的现金流量表如何填写???
小规模纳税人的现金流量表不用填写,税务局不规定小规模要提交现金流量表,不过这是我们广西的要求,呵呵~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4-04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收帐款的减少(应收帐款期初数-应收帐款期末数)
+应收票据的减少(应收票据期初数-应收票据期末数)
+预收帐款的增加(预收帐款期末数-预收帐款期初数)
-当期计提的坏帐准备
-支付的应收票据贴现利息
-库存商品改变用途应支付的销项额
±特殊调整事项
(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不含三个帐户内部转帐业务),如果借: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等,贷方不是“收入及销项税额”则加上,如果:贷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等,借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
①与收回坏帐无关
②客户用商品抵债的进项税不在此反映。)
2、收到的税费返还
=返还的(增值税+消费费+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除上述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支出支出)
+存货期末价值-存货期初价值)]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付帐款期初数-应付帐款期末数)
+(应付票据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
+(预付帐款期末数-预付帐款期初数)
+库存商品改变用途价值(如工程领用)
+库存商品盘亏损失
-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工资及福利费
-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折旧费和摊销的大修理费
-库存商品增加额中包含的分配进入的制造费用、生产工人工资
±特殊调整事项
(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如果借: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预付帐款等(存贷类),贷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如果贷:应付帐款数、应付票据、预付帐款等,借方不是“销售成本或进项税”科目,则加上。)
5、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工资,福利费
+(应付工资期初数-期末数)+(应付福利费期初数-期末数)
[附:当存在“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福利费时,注意期初、期末及计提数中是否包含“在建工程”的情况,按下式计算考虑计算关系。
本期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工资
=(期初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期初数)
+(计提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计提数)
-(期末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期末数)
当题目只给出本期列入生产成本的工资及福利,期初无在建工程的工资及福利时,公式为: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工资、福利费
+(应付工资、应福利费期初数-期末数)
-(应付工资及福利费在建工程期初数-应付工资及福利费中在建工程期末数)]
6、支付的各项税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及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
=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
+消费费+营业税
+关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剔除各项因素后的费用+罚款支出+保险费等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
=短期投资收回的本金及收益(出售、(广告内容,已被删除)、到期收回)
+长期股权投资收回的本金及收益(出售、(广告内容,已被删除)、到期收回)
+长期债券投资收到的本金
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长期股权投资及长期债券投资收到的现金股利及利息
1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现金-相关费用的净额
(包括灾害造成固定资产及长期资产损失收到的保险赔偿)
(如为负数,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
11、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股利和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及上述投资活动项目以外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
1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按实际办理该项事项支付的现金 (不包括固定资产借款利息资本化及融资租赁租赁费,其在筹资活动中反映)
13、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本期(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及手续费、佣金
1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买时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购买时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及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5、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发行股票债券收到的现金
-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
(不能减去支付的审计、咨询费用,其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反映。)
16、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收到的现金
17、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除上述各项筹资活动以外的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 (如现金捐赠)
18、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偿还借款本金+债券本金
1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现金股利+利润+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2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现金
=除上述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以外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赁租赁费)
第4个回答  2009-04-03
买本书看看吧,或者上网搜搜。这里要给你写出来就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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