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残疾人有什么优惠政策或补助

如题所述

  一、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三、残疾人如何申请法律帮助或法律援助 残疾人遇到侵害或民事纠纷,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要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威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还可委托律师事物所或法律服务所办理有关事项。申请具体流程如上图所示。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需要提起上诉还可以向二审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援助帮助,具体程序相同。
  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根据《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1997]第37号令)规定:本省行政区域的机关、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暂时未达到比例的单位,每年度必须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 五、残疾人劳动者都有哪些权益?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用工单位在职工的招用、聘用、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劳动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并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应其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中国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中国残联教就字[1999]87号)规定:除宣布停产和破产的企业 外,有生产任务的企业,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进行改组、改制的企业,一般不安排残疾职工下岗、裁员。残疾人所在的单位应当鼓励、帮 助残疾人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有益活动,其在集训、比赛、表演期间,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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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第十五条  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供养条件的残疾人,由民政行政部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供养范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仍不能保障基本生活的残疾人家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护理补贴。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补助。符合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享受城乡大病医疗救助。   第十七条  残疾人在医疗机构就医挂号免交普通挂号费。鼓励医疗机构对残疾人就医适当减免检查、治疗、住院等有关费用。   第十八条  残疾人申请廉租房符合条件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优先安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计划并给予补贴。对农村残疾人免收房屋、宅基地权证工本费。因城乡建设需要拆迁残疾人房屋的,由拆迁人协助搬迁。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应当按照方便残疾人生活的原则,在安置地段、楼层、住宅无障碍改造等方面给予照顾。   第十九条  残疾人免费参观、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文化馆(室)、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公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等场所。但举办体育比赛、大型商业性活动时除外。前款规定场所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缆车、游园车等交通工具,对残疾人减半收取费用。   第二十条  盲人、一级肢体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地铁、轻轨、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残疾人搭乘汽车、火车、轮船、飞机,优先购票,并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公共停车场所免收残疾人车辆停放费。有关部门和行人应当为残疾人车辆通行提供方便。   第二十一条  农村残疾人、残疾人家庭的未成年子女不承担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费用。   第二十二条  残疾人夫妻互相投靠、未成年残疾人投靠父母、残疾人投靠子女需要迁移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优先办理落户手续,并免收相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对残疾人家庭的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按照规定给予优惠。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自来水、煤(天然)气等,只收取工料费。鼓励网络经营单位对残疾人使用网络给予优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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