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我国进入环境健康事件的频发期

如题所述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人们关注。近期,各大媒体先后曝光了一系列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食品事件:劣质奶粉“喂肥”大头婴、劣质龙口粉丝、广州假酒中毒致多人死亡事件以及影响极其恶劣的“红心”鸭蛋事件。
这不仅危害到人们的身体健康,而且已经危害到国家的公共安全体系和社会稳定。我国的食品安全再度敲响警钟!
  食品安全警钟敲响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除了飞机、车、船,什么都敢吃。”这句话固然有些夸张,但从一个方面也说明我们敢吃很多东西。但是现在,由于近些年来发生的部分食品安全事件,竟然引发出了人们“我们还能吃什么的?”的疑问。这不能不让我们反思。
  我们先来看卫生部通报的2006年第二季度食物中毒情况:
  2006年第二季度,卫生部共收到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报告185起,中毒5696人,死亡64人。
  该季度,发生在集体食堂的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最多,分别占总报告起数的40%,中毒人数的43.4%;发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的死亡人数最多,占总报告死亡人数的85.9%。
  与上季度相比,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大幅度增加,报告起数增加336.8%,中毒人数增加436.2%,死亡人数增加133.3%。主要是由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蜡样芽胞杆菌、变形杆菌等致病微生物引起。
  再来看另一组数据:
  我国食源性疾病的监测结果表明: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居首位,占39.62%;动物性食品是我国主要的食物中毒原因,占总数的21.88%;其次为水产品,占10.11%;化学性食物中毒占38.56%;食物中毒主要发生在集体食堂,占27.1%;饮食服务单位占23.6%。
  在劣质奶粉事件中,刚出生没几个月的婴儿,食用过劣质奶粉后,出现头大,浮肿,低烧。那些鲜花般娇嫩的幼小生命,刚来到世间几个月就枯萎,罪魁祸首竟是本应为他们提供充足“养料”的奶粉。
  国际癌症(专题 访谈 咨询)研究机构将苏丹红ⅳ号列为三类致癌物,其初级代谢产物邻氨基偶氮甲苯和邻甲基苯胺均列为二类致癌物,对人可能致癌。而11月12日,在北京食品市场上再度现身的由河北白洋淀国华禽蛋加工厂生产的一些“红心咸鸭蛋”中就含有大量苏丹红ⅳ号。
  在广州市白云区出现的令人发指的“假酒中毒”事件中,不法分子竟然用工业酒精勾兑出散装白酒,残害了一个又一个无辜的生命,多人中毒身亡,另外还有十多名因饮用假酒而导致失明、器官受损的中毒者躺在病房里等待救治。有毒物质甲醇掺入散装酒中,是造成多人死亡的根本原因。在被告均觉得“无辜”的时候,谁该为“毒酒”事件负责?
  原因何在?
  执法大队常常身着制服、开着执法车集体行动,捣毁非法窝点,查办不法人员,吊销其证照,没收非法所得。这已经是每年“3•15”或逢年过节必有的一道风景。
  然而,监管如此密集,已经付出巨大成本,但成效并不明显。在食品进入市场后监管部门增多,往往并不意味着更有效的监管。行政监管领域当中,发放许可证、执照这些审批行为,都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审批权的背后是部门利益,有了审批权之后就是乱收费。
  直到2002年中国才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它的组建,表明了决策层从全局性角度重新考虑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但是建立新体制的第一步却走得极难,关键是,它并不代替农业、卫生、质检等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这样必然导致各部门利益之争和责任之“躲”,它的成效也就不容乐观。
  广东省食品学会副理事长、华南农业大学教授陈永泉认为,首要原因在于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太多,都负责又都负不了责。因此,要最终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必须有合适的法律支撑。但在目前,这恰恰是食品安全的“短腿”。
  在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中,事前监督严重缺位,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食品标准不齐、法规不全、监测手段落后、地方保护主义、执法者贪赃枉法……使得难以形成常规化的、有效的监管;事后问责更是乏力,许多食品安全事故,对受害者权益保护不足,对肇事者处罚力度小、刑责轻,无法形成足够的震慑力。这些痼疾集中在一起,便把食品安全问题放大了。
  有关专家指出:一系列食品质量问题的发生,还反映了我国食品安全的一个软肋——与国际标准相比滞后和不一致。而在国际贸易中,与国际标准的不一致,同样是容易让国外的某些有缺陷甚至影响消费者健康的商品乘虚而入。
  现行法规没有足够的威慑力量,一些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主要依靠罚没模式进行管理,大多是捣毁窝点、查封加工点或停业整顿,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者却往往逃脱了法律制裁。除了食品下架,按照目前的规定,对食品违法事件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万元,要么就是按销售额的几倍进行罚款。实际上,销售额不好取证,消费者主张权利获取证据也不容易。因此在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同时,要严厉打击“黑心”产品,让制造者不敢再犯。
  与管理相对的是市场。如果说再严密的监管仍有疏失可能的话,那么来自市场内部的自管,则可最大限度予以弥补,让假货断根。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已经在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中进行了部署,“十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食品安全关键技术”通过验收,2006年国家科技攻关项目“食品安全”也即将启动。

答案补充
专家箴言:如何选择安全食品
  食品安全问题具体指什么?食品安全问题,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和质量问题;而现在更应该引起重视的是食品安全的另一个方面,那就是食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人为改变其天然、纯洁而产生的安全问题。事实上,正是这方面的问题更加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譬如食品生产环节。许多农作物大量使用农药,在消灭病虫害的同时,却将农药残留在粮食、水果、蔬菜以内,实际上这部分食品已经被污染,人们食用后,怎能对身体有利?除此之外,过量使用化肥,使用催长素、催熟剂等,也会通过食物的摄入,影响到人体健康。在食品加工环节,问题同样不少:“工业酒精兑成白酒”、“工业油对大米抛光上腊”、“泔水油制作油炸食品”,此外在食品、饮料中滥用色素、防腐剂等等,都不同程度地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答案补充
编后语:食品安全重于泰山, 俗话说得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关系到人身体健康的大事,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保证。即使食品不可能做到“零风险”,那么有关方面也应该努力去为大家创造一个相对放心的饮食环境。这就需要执法部门、餐饮业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重中之重,做出切实有利的行动来。而我们的消费者平时也应该多了解一些基本的饮食常识。刘根其文摘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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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04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于当事人对安全生产的观念不强,侥幸心理,凭经验办事,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造成的,国家应加大这方面的教育和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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