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5-25
补充回答:其实呢,这种情况可以区别来看,一是新领导排除异己,那么基本上集体去找也没有办法,毕竟领导上头是支持的,最多再多给点补偿罢了。二是借机敛财,看谁送礼或者人情硬,那就送礼托人了。呵呵
看看能否与领导沟通解决,适当的委托关系处理,呵呵,你也知道,在我们国家,关系和人情有用的。
如果确实没有办法,相关补偿如下:
在下列情况下,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应给被解聘人员一定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2)受聘人员患重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工作岗位的,或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 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4)聘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双方协商不能就变 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不服从另行安排的;
(5)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精简人员或被撤销的;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相当于其解除聘用合同前 12个月月平均工资收入的工资。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
第2个回答 2009-05-23
工作满几年 补偿几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不到半年的补偿半各个月的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2002年1月-2009年5月 7年五个月 应该补偿7个月月工资加上半个月的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详见劳动合同法 47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5-23
那要看是私立幼儿园还公立的幼儿园。如果是私立的,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仲裁委申诉。如果是公立的,可以给领导搞搞关系,没别的好办法。
第4个回答 2021-02-08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未续签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