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超车时对面来了个摩托车,天黑有雪刹不住了,不仅把对面的摩托车刮倒了,还把右边的森林人前脸和侧脸刮了,我的车也都是划痕,赶紧赔了摩托车几百块钱,由于怕摩托车主讹人,于是和森林人车主商量先把车开走吧,回头我给他修车,回来后一打听,我们双方修车都需要不少钱,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管不管赔呢?友情提醒大家,开车一定要慢些啊!
不能。
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对“弃车离开现场”之条款作了加黑处理,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且相应条款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形,上述条款在保险公司履行提示义务后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在有能力、有条件通知保险人而未通知的情形下,导致事故原因、责任等均无法查明,不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