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户口恢复申请书

如题所述

只需要写清楚当事人的申请理由即可(因双重户口而被注销的,是不申请恢复的),当事人的申请书,可以参照如下:

申请书

某某某派出所:
兹有本人某某某,性别:男/女,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某某省某某市某某镇x某某村某某号(门牌号),因某某原因,本人的户口于多少年X多少月多少日被某某派出所注销,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故向贵所提出恢复户口的申请,望贵所的工作人员在审核后,批准为谢!

特此审批!
申请人(签名并按手印)
年月日

扩展资料:

一. 复户条件:

原本市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恢复户口:
1. 参军复退回本市。

2. 到外地就读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退学、休学、转学等回本市。

3. 劳改释放、解除劳教或少管后回本市(包括假释、保外就医)。

4. 出国、出境后回本市。

5. 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回本市定居。

6. 持《户口迁移证》或遗失《户口迁移证》在迁入地未入户回本市。

7. 凡2004年1月1日之后到国内外其他地方就业、学习、生活后回本市。

8. 属失踪(死亡)重新出现要求恢复户口。


二. 所需证明材料:除需提供入户地屋主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同意迁入的书面意见外,按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属参军复退回市的,凭《退伍证》、区军队转业办公室或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入户证明。

    属到外地就读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退学、休学、转学等回市的,除凭入户地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属退(休)学回市入户的,还需学校退(休)学证明,属大专院校转学的,还需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属毕业回市入户的还需提供《毕业证》。

    属劳改释放、解除劳教或少管后回本市(包括假释、保外就医)的,凭释放证明(副本)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属假释和保外就医的,凭劳改、劳教部门出具的假释、保外就医证明。    

    属港澳同胞回市定居的,须提供原本市户籍证明、《港澳通行证》。对经批准单程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港澳方取消港澳居民身份,遣返回内地的,凭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办理户口通知》。

三. 办理恢复户口的具体手续:

    要求恢复户口人员,持所需证明材料,到入户地派出所申请。

    凡被批准回市恢复户口的,由入户地派出所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手续,其中属本须知第一项第七点的人员需到入户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参考资料:户口申请-百度百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6

只需要写清楚当事人的申请理由即可(因双重户口而被注销的,是不申请恢复的),当事人的申请书,可以参照如下:

申请书

XXXXXXXX派出所:

兹有本人x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家庭住址:xx省xx市xx镇xx村xx号(门牌号),因XXXXXXXXXX原因,本人的户口于XXXX年XX月XX日被XXXXXXXX派出所注销,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故向贵所提出恢复户口的申请,望贵所的工作人员在审核后,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并按手印)

XXXX年XX月XX日

扩展资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近年来对加强户口登记管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等问题多次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下大力气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部分公民无户口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直接影响国家新型户籍制度的建立完善。为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要求,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为推进公安改革、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和构建新型户籍制度奠定坚实基础,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办理,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坚持区别情况,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政策;坚持综合配套,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收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国籍管理等相关领域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三)任务目标。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努力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

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

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

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本意见精神上来,

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二)认真核查办理。各地区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认真梳理本地区户口重点问题,摸清本行政区域内无户口人员底数及有关情况。

要规范受理审批程序,严格工作要求,及时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要升级完善人口信息系统,加强对无户口人员人像、指纹信息备案和比对核验,确保登记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户口的唯一性。

要严密户籍档案管理,对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材料逐一建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将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三)完善配套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对与本意见精神不一致的政策措施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公安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按程序修订户口登记、流浪乞讨救助、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四)积极做好宣传引导。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公民登记户口的权利和义务,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努力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积极动员无户口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五)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公安部要会同民政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加强对各地区的督查指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凡以前文件规定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意见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人民网▬国办发文: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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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5

户口恢复申请书:

只须写下当事人申请的理由(如因双重户口而被注销,则不申请恢复)。当事人的申请可以按以下内容写:

(一)标题

应用程序一般由应用程序的内容和语言名称组成。标题应该写在应用程序第一行的中间,字体应该稍微大一点。

(二)称呼

通常接受申请的人的名字写在标题下一、两行的顶部,标题后加上冒号。例如“尊敬的…”。

(三)案文

应该强调动机和理由。申请的理由有很多,可以从几个方面和几个阶段写出来

(四)结尾

申请可能终止,也可能不终止。结尾一般写上“此向敬礼”等尊词。

(五)落款

落款,即申请人的姓名和书面日期。

范例:

申请书
XXXXXXXX派出所:
兹有本人x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家庭住址:xx省xx市xx镇xx村xx号(门牌号),因XXXXXXXXXX原因,本人的户口于XXXX年XX月XX日被XXXXXXXX派出所注销,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故向贵所提出恢复户口的申请,望贵所的工作人员在审核后,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并按手印)
XXXX年XX月XX日

拓展内容:

一般户口被注销后的恢复方法:

(一)出狱、劳教、假释后,被逮捕、判刑或者劳动教养前,根据劳动改造教养单位颁发的释放证(监狱外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命令或者监狱管理机关对罪犯批准的决定作出决定)医疗等)到原住所所在的派出所办理修复;

(二)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人需要向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供住所证明、房地产凭证、帐簿等需要恢复的;

(三)公民退伍、复员或者调职,申请人应当前往原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查阅县级以上安置办公室或者兵役机关签发的介绍信(如果公民被开除出军或者被开除出军)。兵役);

(四)在境外(边境)定居的人,由于其在国外的私人旅行,是合法的身份证件,如回国(出境)用的护照(出境),但具有华侨身份者除外。

资料参考:凤凰网-户口恢复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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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6

最关键的是写清楚当事人的申请理由

不过要注意因双重户口而被注销的,是不申请恢复的。

申请书格式可以参照下面的:

申请书
XXXX派出所:

我叫xxxx,性别为x,身份证号是xxxxxxxx,家庭住址为xx省xx市xx镇xx街xx号(门牌号),因XXXXXX原因,本人的户口于某年某月某日被某某派出所注销。由于没有及时办理新户口,给我的日常生活与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特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向贵所提出恢复户口的申请,希望相关工作人员审核后能给与批准!

特此申请,非常感谢!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拓展资料

户口注销是个法律概念,是户口管理中的具体表现,包括因失踪而宣告死亡户口注销登记和死亡办理户口注销登记。

双重户口注销原则是指: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应注销多余的户口,一般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  来源:《公安机关户籍身份信息核查工作规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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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恢复户籍申请

XXX派出所:
本人吴**,男,汉族,现年4X岁,系**省**县**乡二组村民。本人在XX年在XX单位工作期间,在XX年因为超生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被辞退,之后一直在家从事农业生产。在XX年去XX派出所办理2代身份证时,才得知本人户口已被注销,今特向贵所申请恢复户籍,望批准。

吴**
2009年6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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