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5-22
公司财产和私有财产为两个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两口子开的是有限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用公司支票付家庭开销不记账,属于公司不分,法律上可以视为侵吞公款行为。存有此类问题的公司,万一被查出,除责令纠正并处以罚款外,对公司债务还要追究两口子的无限连带责任。
补假发票不是上策,万一被查问题更严重。我觉得解决的办法有3点:
1、按你说的,将开支家庭开销时作为借款处理,补记其他应收款。现在有钱了又如数还上,在冲销其他应收款。
2、视同股东分红。将开支家庭开销时作为红利处理,代扣个人所得税。补记
借:利润分配-分给股东的利润
贷:银行存款(现金)
同时
借:其他应收款-**股东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3、视同股东的工资薪酬。补记账目,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2个回答 2009-05-23
两口子的有限公司?应该有个人有限公司的实质了吧,你们的年报不用经过注会审计吗?如果经过了审计,好像应该和事务所沟通一下,这个他们没有查出来、或是查出来不采取措施属于他们的过失,如果这样你们找事务所让他们提意见解决就好了。这事他们应该会很积极的,毕竟万一出事了他们也是有很大责任的。而且他们也相当专业,解决这事是也很容易。而且好像也不用再付费给他们。
如果你们年报不用经过审计,没有偷漏税,和其他违规事项,最好是找相关部门解释下,招待下他们,可能被罚款。这样风险损失相对小些。再就找你的会计做你向公司的借款,事后还补上。你们的会计虽然不如会计师专业,但解决这件事问题应该不大。法律上前者是最好的,但是事实上基本没有那个公司账务是没问题的。只要别“怠慢”了工商、税务就应该没问题。
税务必然会查银行往来账的,税务更注重首付实现制,有些时候虽然会计上收入没有形成,但是在税法上已经形成了。至于工商,它要是觉得你有问题也会去查你银行帐的。毕竟银行存款贪污挪用还是很普遍的,他们自然不会放过。
你的问题还真复杂,貌似快超出我能力范围了,(理论上)是不可以抵消的,公司有公司的账户,只有公司的账户才可以走账,平时你再怎么从你个人账户消费也不可能走到公司账上,工商税务在查账的时候人也不差你们个人账户啊,再说他也没那权力呀。不过你们倒是可以自己做账抵消,在账上把钱补上,账实相符就应该没问题了。
在你们公司账实相符时他们是不会怀疑你们的。
第3个回答 2009-06-10
司财产和私有财产为两个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两口子开的是有限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用公司支票付家庭开销不记账,属于公司不分,法律上可以视为侵吞公款行为。
用公司的钱支付家庭开销,要有发票,并且发票的抬头是公司的名字,这样就可以在公司的帐上列支了,不用还上,没有风险;帐要做正规,以防税务局检查;正常申报,即使是零申报也要按期申报。
补假发票不是上策,万一被查问题更严重。我觉得解决的办法有3点:
1、按你说的,将开支家庭开销时作为借款处理,补记其他应收款。现在有钱了又如数还上,在冲销其他应收款。
2、视同股东分红。将开支家庭开销时作为红利处理,代扣个人所得税。补记
借:利润分配-分给股东的利润
贷:银行存款(现金)
同时
借:其他应收款-**股东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3、视同股东的工资薪酬。补记账目,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4个回答 2009-05-26
即然开了公司就应该公私分明,如果确实有急用的事情用钱也要办正常手续,暂时办理借款手续登记账册,然后有钱时如数还上再冲减相关账户。
银行支付的钱必需逐笔登记银行日记账,如果公司是合理正常经营、照章纳税没有违规的业务是不怕工商和税务查账的,
用25万元以公司名义买的车那就属于公司的财产,不能因为是你们夫妻两人开的公司就可以公司也是家,家也是公司,这样做是不对的。你们两个人的生活费应该每月在公司领取工资来开销,而不是拿公司的钱或到公司报销你们日常的生活费用。但要注意领取的工资要按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你们对我的回答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可以大家一起讨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