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能帮调解工伤吗

如题所述

工伤事务并不是有警察来处理的,也无法给出正确的条件,员工应该找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劳动行政部门是工伤认定的受理部门,同时也有调解的义务。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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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20
司法局是管理机构,不办具体民事诉讼。可我仲裁机构或诉讼法院。
第2个回答  2018-02-20
发生工伤,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有残疾的,再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人社局支付工伤待遇。
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单位承担支付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很清楚,不需要调解。司法局的民调组织可以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6-17
没钱看病去司法可以吗
第4个回答  2019-09-04
我在多维钢结构厂干活把左脚砸骨折了。现在停工溜薪在厂里养伤,厂里给我开的工资太低了一天就给开五十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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