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网对有病不在岗的教师将会怎样处理

如题所述

全县教育系统因各种原因,没有在岗位工作的在编不在岗人员(含民办学校、幼儿园委派教师)。
二、 具体清理办法
(一) 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清理
1、未经县教育局、学校批准擅自离岗人员。
(1)所在学校责令其2012年9月底前返回工作岗位。
(2)不返回工作岗位的,可以申请离岗自主创业或申请辞职。
(3)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返回工作岗位且未申请离岗自主创业或辞职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处理。
2、已登记办理原自主创业手续的人员。
(1)申请返回。必须在2012年9月底前申请返回,原编制学校签署意见并安排工作岗位,报县教育局批准。
(2)续办离岗自主创业。必须在2012年10月20日前提出续办申请。在提出申请的同时,把之前自主创业期间未缴纳的养 老保险费缴纳足额。批准办理离岗自主创业后,不再保留编制,不能返回原单位工作,保留原身份的保险(养老保险)关系,其人事关系和档案按人事代理有关规定转入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教育系统人事代理分部,人事代理期间,续接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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