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绝对会导致腐败的解读

如题所述

  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有句名言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人们常把这权力理解为政治权力,往往无意或者有意忽视经济权力。诚然,没有监督的政治权力会导致腐败。国家的统治阶级既要拥有政治权力,也必然掌控经济权力。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是相互渗透,互为影响的。掌控经济权力必然力求在国家政策和法律上有更多的发言权。而拥有没有监督的政治权力者腐败也常表现运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经济利益。人们看过有几个腐败的官员是经济廉洁的?世界上会存在掌握巨额资本的集团不会想掌控有政治权力的官员吗?显然这两种情况都不大可能。因而“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无论对政治权力或者经济权力同样适应。
  政治权力是一个相对于公共领域的范畴;在现有的制度下权利是相对于私人领域的概念。权力和权利概念的清晰和界限的划分,是保证一个社会良好运行秩序的重要前提。而腐败的诞生就是权力与权利混杂的结果。权力拥有者把权力之手伸向公共利益或他人的私人领域,用公共的权力满足一己之私;权力产生腐败是因为没有社会成员的监督。腐败的产生除滥用公共权力外,还必须有另一个条件,就要确立私有财产的合法。如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消亡和奴隶社会的兴起,就是在原始共产主义公有制社会生产力发展到其首领能掌控一定的剩余生活资料,而部族首领利用掌握的公共权力侵吞全体成员的财富,因而产生了私有财产,并以武力确立了私有财产权的合法性。又利用发动对其它部落的战争,掠夺其财产和奴役战俘。直至最终确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私有制社会,即奴隶社会。
  而苏东式社会主义,本来也是公有制,由于立法者不是人民直选,间接选举的代表虽然理论上是代表人民,在革命的领袖在世时,人民性是指导政府官员的准则,腐败贪欲被抑制。立法者不是人民直选隐藏的弊端还不被人们认识到。随着后继者的革命理想的衰退(自赫鲁晓夫起),贪图享受之风逐渐盛行,间接选举代表的弊端日益显现,在实行过程中这些人民代表往往只对上级负责,忘记了对人民负责。逐渐致使人民实质上无法掌控立法权,实践中人民大众很难行使应有的民主权利,人民也无法监督和制止掌权者违背人民利益的行为,更失去了直接罢免官员的权力,由主权在民演变成为精英治国模式。这与巴黎公社的“议行合一”主权在民的民主模式差别是显而可见的。当掌权者滥用手中权力攫取人民的财富,形成了一个特权集团,直至确立私有制,致使苏东公有制消亡,亡党亡国就成为必然了。
  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认为“私有制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上,由社会契约所建立的秩序是被歪曲的。“它们给弱者以新的桎梏,给富者以新的力量;它们永远消灭了天赋的自由,使自由再也不能恢复;它们把保障私有财产和承认不平等的法律永远确定下来,把巧取豪夺变成不可取消的权利;从此以后,便为少数野心家的利益,驱使整个人类忍受劳苦、奴役和贫困。”由此来看私有制是产生腐败的根源之一。西方最早的银行,如阿姆斯特丹银行和英格兰银行都是发战争财起家的,在欧洲民族-国家争霸的条件下,西方私人银行的基本功能,就是为国家提供战争借款,国家又反过来以税收作为抵押,赋予私人银行以发钞权。作为国家的债主,金融资本因而具有了“绝对的权力”,凌驾于国家之上。因而阿克顿勋爵所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既针对国家权力,也针对金融资本即私人银行而言。一二百年来西方金融机构在其他殖民地半殖民地的作为,正是通过投资战争的方式来逐步扩大和掌握世界市场。它一方面为发动战争的国家提供贷款,另一方面为战败国提供“赔款”的借贷“服务”,同时要求以该国的税收、特别是海关税收作为抵押。正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西方私人银行逐步控制了各国国家的税收和贸易权,从而成为一个跨国的、垄断的金融资产阶级。本次金融危机在全球暴发就是美国金融资本具有绝对权利未受制约导致的。美国是世界经济的火车头,不但是世界军事霸主,又掌握了世界金融霸权地位,从而吸引世界各国的钱流入美国股市和债券市场,逐渐致使虚拟经济替代实体经济成了美国主要经济支柱,利用别国的钱来支撑着美国人的高质量生活。一旦虚拟经济泡沫破裂,资金链条发生断裂,金融危机就来临了。美联储这个私人金融王国是美国真正的主宰者,拥有无限权力。美联储采取转嫁危机的方法是,国内基准利率不变,以维护国内信用货币市场的稳定,给美国储户吃个定心丸。又大量印刷美元货币,用此钱购买3000亿美国国债,使美元迅速大量贬值,把损失转嫁给国债的债权国,以向国外转嫁危机。这一点马克思早有论述,他曾经尖锐地指出,“当资本主义发生危机时,挽救市场的办法之一,就是输出危机。过去是向世界各国输出资本,现在是输出危机。”金融危机爆发的根源就在这里。在资本主义的高级阶段,信用货币得到高度发展,货币资本已经脱离商品生产,成为特殊的暴利的商品。金融资本家为了获得超额利润,不断把虚拟经济吹大,又不惜大量印制纸币以应对市场对货币的需求,一旦纸币超过了现实生产和商品总量,经济泡沫越吹越大,总有一天会吹破,金融危机的爆发就来到了。这也说明绝对的经济权力导致了绝对的的腐败。
  权力(无论政治的或者经济权力)会给个人带来诱惑:当一个还不是权力者的时候,很多人拥有“伟大”的抱负,要改善我们生活的世界,要消除不平等,要根除腐败与特权;一旦拥有权力,则可能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权力就成了他们夺取财富和更高权力的工具。而如果这权力是绝对的(Absolute Power),那几乎毫无疑问地腐蚀心灵。从而导致腐败。
  历史证明,依靠个人的道德自觉几乎是不可能防范权力腐败的。从古希腊时代起,人们就自然地想到要把权力分给不同的很多人,也就是采用民主制来抵制权力腐败;到了近代,英国哲学家、政治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提出了著名的分权制衡思想,把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外交权,这是政治哲学的一大跨越式进步,也是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后来,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1689-1755)基于洛克的理论正式提出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理论,经由美国的实践,权力受到了较好的制约(尽管无法根除政治权力腐败——尤其是对强大资本权力的腐败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三权分立”(或分权制衡)理论无疑是到目前为止的私有制下(至于对于公有制社会的借鉴作用有待我们去探讨和实践)指导现代政府最好地抵制腐败问题的理论。这也是强大的资本力量为了自身发展摆脱束缚的需要。三权分立制约了政府的权力,同时使资本权力得到空前的扩大,使其成为资本主义至高无上的力量。政府官员只是资本权力的奴仆。经济权力从此凌驾于社会一切力量以上。
  卢梭把统治形式分为三大类:民主政治、贵族政治和君主政治。民主政治是视主权“把政府的责任委托给全体人民或大多数人民,以使大多数人民都成为官长;”贵族政治是主权“把政府委托给少数人,使普通人民多于官长”;君主政治是主权“把整个政府委托于一个官长,其他的人们都要从他那里才能获得权力。”卢梭认为民主政治从未曾有过.卢梭又把贵族政体分为“自然的、选举的和世袭的”三种,认为“第一种是只适合于简单的民族,第三种是一种最坏的政体,第二种是最好的,才是真正所谓的贵族政体”。“选举的贵族政体”是由选举产生的少数人成为官吏来管理国家。卢梭说“因此乃有忠直、了解、经验,以及其他被人推崇尊重的品德,来作为完善政府的许多保证。”因而民主选举,三公分立为资本主义披上了一件美丽的外衣。然而这种政治民主,不但丝毫不能制约资本拥有的无限大的经济权力,还用自由竞争掩盖其嗜血的本性。
根据卢梭的解释,我们可以知道,这种选举的贵族政体其实就是民主共和制。也是当今西方推崇的宪政民主。可见宪政民主其实质就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少数精英民主。它限制了官员的政治权力,对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是有利的。但却无法制约有产阶级滥用手中的经济权力,无法消灭和缩小贫富差别。更无法消除贫穷。作为共产主义者认为这种民主是不完善的。只有既有政治民主,又有经济民主平等的社会,才是共产主义者追求的目标。
  从宏观上看,三权分立可以起到一定的制约官员的的作用,从微观方面来说,部门越小,其与私人领域的接触就越加紧密,“小偷小盗”的腐败就越多。“三权分立”在这样的基层似乎不起什么作用。尤其当这个国家的民众民主自由意识不强时,更为这些小官吏创造了权力腐败的“良好环境”。再如果这些行为的成本不高,那么权力之手将会越陷越深。
  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卢梭是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他认为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政府和官吏是人民委任的,人民有权委任他们,也有权撤换他们,直至消灭奴役压迫人民的统治者。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第一次尝试,巴黎公社是摆脱资产阶级议会制的新型人民政权,是实行人民普选制、人民代表随时撤换制、立法与行政统一的“工作机关”。即“议行合一”的管理体制,卢梭被认为是“议行合一”思想的第一阐述者。卢梭反对权力分立,认为最好的立法者就是人民自己,而立法者比任何人更清楚法律应该怎样执行。所以在民主制下,全体人民不仅是立法者,而且还是执行官。卢梭认为“‘主权’就是公共意志的运用,所以它是永远不能转让的。”公共意志(GENERALWILL)“只考虑公共的利益。因此在卢梭看来,主权(公共意志),具体上说就是立法权。而且法律的制定必须全体人民的参与,而不能指派代表。“主权是不能够代表的,其理由正如主权是不可转让的一样,它的主要点是在于公共意志,而意志就是不能代表的。”,政府的行政权,只是主权所委托给予的权力,“主权对于这一种权力,能够任意加以限制、修改或收回。”其实质就是全体人民掌管着少数官员。卢梭由此说真正的、纯粹的民主制至今还没有,并断言永远不会有。虽然他对真正民主实现表现出悲观情绪,但他提出了主权属于人民,却激励人民去追求实现这真正的民主形式。因而对无产阶级革命第一次实践,巴黎公社式民主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法律的制定必须全体人民参与,而不是少数代表所制定,才能体现人民的意志,官员只能在法律框架内履行其职责,行使法律赋与的权力。否则将由代表人民意志的法律予以罢免。卢梭这些重要观点对我们实现社会主义人民大众民主也是有启迪作用的,这也与毛主席的人民大众民主思想有共通之处。而社会主义人民大众民主可以吸取前人有益的思想,但能否借鉴,如何借鉴资本主义民主中的民主精髓,去其糟粕,为我所用呢?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问题不在于能不能借鉴分权制衡的民主方式,关键是这种民主不只是政治层面上的,也应在经济层面上体现出来。
  很多时候,自下而上的方式会起到很大的作用,也是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得以彻底贯彻的保证。权力监督,最后要回归普通民众,让最底层的人也有权力监督高层的人,形成权力的循环,才是真正意义的监督。在巴黎公社中,普通的劳动大众不仅参与政治选举,而且可以担任公务员,直接参与政治生活的治理和对公社权力的监督。马克思赞赏道:这才是真正的“国民政府”,代表了“人民自己实现的人民治理制度的发展方向”,并且终于实现了“还政于民”这一民主政治的真实目标:“这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把它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生命力;这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们组成自己的力量去代替压迫他们的有组织的力量;这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3卷第95页]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及其法律为预防腐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人民大众要拥有民主权力,而且人民也要有那种坚持民主、抵制权力腐败的强烈意识。
  政治权力永远是人民割让自己的部分权利在公共领域形成的,它最终只能用于实现人民的利益,而经济权力的公共化是实现真正政治民主的保证之一。这两种权力都决不允许任何人的滥用践踏。关键是用何种具体方法达到这一目的。
  而那种认为“把政治权力关在笼子”就能消除腐败的人,是缺乏对政治权力与资本联姻的本质的深刻了解。只想“把政治权力关在笼子”,不把资本同时关进笼子,其结果是“把政治权力关在笼子”,却“把打开笼子的钥匙掌握在资本的手中”。这使资本在社会中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腐败的定性权由资本来掌控,资本与政治权力联姻,腐败何能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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