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为什么查不到

如题所述

  网上查不到到生育险的原因:因为生育保险只能有企业进行缴纳,没有个人账户,所以网上是查不到。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生育保险是由公司缴纳的,不进入个人账户,所以查不到。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对每个想要孩子的家庭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福利措施,尤其是在当下生活压力逐渐的背景之下,每个人的生活状况都不尽相同。但是,对于这样一笔福利保障,对于一部分来说也许是锦上添花,但是对于另外一部分更大的人群来说,更有可能就是雪中送炭。所以,生育保险的存在,对于家庭单位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存在。

但是,在即将到来的2020年,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中有关条例当中,对于生育保险做出了这样的调整,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进行了合并,这两种保险分属不同的类别,但是同属五种保险的范畴。那这样做,对于整个福利体系有没有什么影响呢?

医疗保险作为一项非常庞大的工程,汇集了社会经济的力量和政府的公共财富,旨在让缴纳医疗保险的社会职工能够在患病期间,享受到经济上的补助,对于缓解医疗压力有着至关重要的调解功能,而这种福利体系的主要表现形式并不是直接发放用于治疗的金钱,而是在确定医疗金额之后进行报销。

这种方式让福利有的放矢,尽量减少福利资金的非法流失,并且在报销领域的细则非常丰富,内含的报销项目非常之多,对于药品等等报销细节也是相当明确,什么能报,什么不行,也都在患者开药的时候写的很明了。总而言之,医疗保险囊括的范围非常大,影响力度深远。

那么,与医疗保险并列存在的生育保险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呢?生育保险是一项针对妇女生育补助的福利措施,包括了产假和生育补贴,可以看到,生育保险的全部职能简单明了,而且所管理的项目也大致属于医疗的范畴,虽然之前与其他四险并列存在,但是并没有完全凸显出独特性和独立性。

所以国家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并不是对于相关福利进行削减,主要是优化立项流程,让社会保障这项福利更加简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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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9
因为生育保险只能有企业进行缴纳,没有个人账户,所以网上是查不到。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参保
人群
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费用缴纳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0%缴纳生育保险费;

广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5%缴纳生育保险费。

报销
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范围
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广东省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产假计算: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制度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和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上述规定说明我国生育保险的范围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并且扩大到了用人单位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但是,我国各个地区的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也是有所区别的,具体覆盖范围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信息为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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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不到到生育险的原因:因为生育保险只能有企业进行缴纳,没有个人账户,所以网上是查不到。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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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3-29
社保官网上生育险是包含在医疗这一项里的,只有去打印社保清单时才会单独显示。你只要看社保交的医疗是一档或是二档。这两个档位的医疗都是有交生育险的。只有三档医疗是没有交生育险的。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该保险由企业缴纳。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参保
人群
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费用缴纳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4个回答  2021-03-28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1] 2017年2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会议,计划于2017年6月底前在12个试点地区启动两险合并工作。人社部强调,两险合并并不是简单地将生育保险并入医保,而是要保留各自功能,实现一体化运行管理。[2]
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2019年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3]
中文名
生育保险
外文名
maternity insurance
性质
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的社会保险制度
包含内容
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
参保人群
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
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险种
共6个词条
长期护理险
被称为社保“第六险”
养老保险
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医疗保险
为补偿疾病的医疗费用保险
失业保险
保障失业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工伤保险
投保人为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缴纳
生育保险
包含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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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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