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封建社会时期女子地位低下,一生只能从一个丈夫,但男子可以三妻四妾。虽然清朝灭亡后,民国政府确立了一夫一妻制,但由于一夫多妻的观念根深蒂固,上至官员下至平民,很多家里还养着多个太太。真正的一夫一妻制是在解放后,新中国成立后确立的,那么,那些存续到建国前的“姨太太”们,在新的社会该何去何从?
一夫多妻
按照1950年制定的《婚姻法》,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合法的妻子,从旧社会过渡过来的那些一夫多妻家庭,基本上都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旧社会大户人家虽然有多个老婆,但还是有正室、侧室之分的,所以在决定留下哪个时,大多数人家都选择与正室妻子进行婚姻登记,与其他的姨太太离婚。而这些“被离婚”的姨太太们,有的愿意离开,自有婚嫁,也有的因为年纪大了或其他原因,选择继续留在男方家里,作为普通的家人一同生活。
一夫多妻
不过,毕竟封建社会历时漫长,一夫一妻的观念一开始很难深入人心,对于一些坚决不肯放掉姨太太的家庭,政府部门除了苦口婆心的劝说,也没法强制其遣散,比如一些高级军官,建国后一段时间依然保留着一夫多妻。
旧社会一夫多妻
不管怎么说,曾经为人小妾的女性都是旧社会的牺牲品,新中国成立后一夫一妻制的确立,可以说是给了她们的人生一个新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