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分析题(共 1 道试题,共 100 分。)
1. 2003年12月18日下午6时许,公司职工刘小姐骑摩托车提前下班回家途中被一汽车撞伤。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对该交通事故作出了责任认定,认定刘小姐对该事故不负责任。由于汽车司机无力支付医疗费用,2004年1月14日刘小姐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4年1月17日作出工伤认定书,认定刘小姐所受之伤为工伤。公司不服,认为职工下班出事地点北非必经途径,且提前下班并非为上下班规定时间,因此不能做为工伤处理,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
试分析:
1.本案是否应作工伤认定?
2.刘小姐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具体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