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注销后 重新注册怎么办?本人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注销注册,现在换到新单位工作,想在新的单位重新注册,请问我需要怎么办理?现在的单位已经帮我把材料送去了,但注册中心人员说我注销后就不能再注册了?有这方面的规定吗?是不是建造师注销后我的资格证书就作废了???
我看别的省市就有注销后重新注册的,辽宁省的怎么没有重新注册? 我注销的只是注册证书,但资格证书不应该也作废吧?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后可以重新注册: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其中最重要的注册条件就是:参加了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并达到继续教育要求。重新注册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5、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
拓展资料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150余年历史。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该项制度。具有执业资格的建造师已有了国际性的组织--国际建造师协会。
我国建筑业施工企业有10万多个,从业人员3500多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在施工项目经理队伍中,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非常必要。这项制度的建立,必将促进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我们进一步开拓国际建筑市场,更好地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方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以后,承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仍是施工企业所承包某一具体工程的主要负责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二级建造师
你的情况属于注销注册,可以找新的单位进行重新注册。
注销分注销注册和注销证书两种。
注销注册就是暂停执业的意思,办离职后,证书相当于未注册的状态,以后你想用就再注册就成了,继续教育这些规定也按初始的情况办理。注销证书就是彻底的注销,办理后,相当于就没有这个证书了。
拿以下材料可以到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办理重新注册:
1、重新注册申请表(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一式二份,申请其他专业注册的一式三份);
2、附件材料(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一式一份,申请其他专业注册的一式二份):
3、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将证书号页和姓名页印在同一面A4纸上)、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证需复印正反面在同一A4纸面上)、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上附件材料均需核验原件。
4、除申请表上相应位置贴妥相片外,另附近期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片一张;
5、已逾原注册有效期时申请重新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扩展资料:
二级建造师属于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二级建造师只要初始注册了,就可以全国通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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