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班受伤误工费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在工地上班的劳动者如因工作导致人身损害的,误工费按照原工资待遇,按月发放。如因第三人侵害受伤的,则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