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理,只要是双方同意的事情都是合理的。也许有的朋友会说,我不同意不行啊,那你为什么不告啊,仲裁,起诉都可以啊。但是你没有告,没有告的原因是因为你权衡利弊后,认为同意对自己的好处相对的多一些,所以选择了同意,既然你同意了,这件事也就合理了。如果是标准工时制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如果劳动者是自愿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当然员工先要注重于证据的收集。主张加班费是需要员工举证的,没有证据想要加班费法院不会支持。员工可以在加班时拍个视频、发个邮件给领导汇报加班的进度、复制一下考勤记录或者考勤表的截图之类的,用作今后“算账”时的证据。不合理但没办法,我也在单位上过班,当时强生产老加班,我在车队,车一有毛病都是没白没给的抢修,领导从给过一毛钱,就是有时候高兴了,吃点饭算是犒劳你了,你不干有都是人干,像我当时住的小地方就是不缺劳动力,单位属于大企业,想进去还得托关系,特别车队更不好进,不合理的事多了这不算啥。
如果你们公司存在强迫员工加班并不给予相应的加班费,这就属于压榨你们的劳动力你是可以拒绝加班的;再有加班必须要给予平日1.5倍加班费,假日2倍加班费,节日3倍加班费。如果没有则是违法,你可以申请仲裁,之前所有的加班费都可以追回补发给你。不合理又如何?你的血汗染红领导的乌纱。结果是你辞了工他升了职。如果你做了领导希望你下手留点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