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损清单和维修清单必须要给车主吗?

如题所述

定损清单和维修清单是必须给车主的。
希望能帮到您。
补充资料:
一、一个法律陷阱:修理工擅自开车,如果出了车祸,车主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故造成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由肇事司机和车主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车主可能很不理解,明明是修理工擅自开的车,为什么出了车祸后,还要车主附上连带赔偿责任?因为在法理上车主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退一步,如果不认定为连带责任,将来必定会有人钻法律空子,出任何车祸,只要不是车主本人开的,都可以借口是当时开车的人擅自驾驶的,从而逃避法律责任的承担,这样不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利益。  
二、最好的解决办法:修理前与修理单位签署协议,明确赔偿责任,有利于车主维权。  
其实很简单的办法,就是把车主担心的东西,统统变成书面的东西,双方签订一个协议,协议上写明,在修理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赔偿责任由谁承担,赔偿费用如何计算。这样如果出了事,互相之间也不必扯皮,一切按合同来。  其实要知道自己的车在修理时有没有被人动用过,有两个简单的方法可以检测。  
1、检查公里数。在维修过程中,汽车可能会有一定里程的移动,但是公里数大多不会超过3公里。车主可以在进厂时记录下仪表上的公里数,在出厂时再与之核对。  
2、核对油表。如果耗油量过大,就说明车子有被擅自开过的可能。

一、 车辆定损的费用保险公司赔吗  
车辆定损可以找物价局定损后修车,然后拿着物价局的定损单起诉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公司的定损单还没有下来,可以打他们的客服电话进行投诉反映情况,让他们接到处理案件的查勘员给出具体时间。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与车辆定损有没有必然联系  现在的双方小事故,如无人员伤,双方车损在2000元内,都有责任的情况下,可以适用互碰自赔原则。所以有的交警会在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况下,要求保险公司先定损,确定有没有超过2000元。才能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而在互碰自赔原则出来以前。保险公司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一般是在责任划分以后再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因为如果本车无责的话,应该是对方车的保险公司对双方车定损,如果本车全责的话,双方的车都要定,如果双方的车都有责任的话,估计本车损失没有超过2000元,只要定对方车就可以了。
三、车辆定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保险公司理赔需要发票和修理清单是为核实修理的真实性与合理性,票据原件本身没有必须保留的必要,如果确实丢了,可以去4S店复印一下发票存根联,并让他们加盖财务专用章,一般保险公司会给理赔。  
注意点一:事先确定维修方式  
车辆某些部位损坏后,到底应该更换还是应该维修后继续使用,投保人和定损员的意见也容易存在分歧。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失部件可以修复使用,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如果损失部件无法修复的,可以更换损失部件。故而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注意点二:可协商定损金额  除维修方式易起争议外,车险定损的争议中,对维修价格的争议占了多数。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保险公司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  通常来说,定损员在定损时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但维修厂因进货渠道等原因,所进的零件价格较高,或维修厂因为其他原因,造成维修金额比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客户若对定损额存有异议,其实是可以与定损员多沟通,并由定损员与维修厂协商处理的。实际上,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并不是“一个数字定终身”,仍有协商的余地。  
注意点三:定损和维修要到同一个地方  除上述两项提醒外,如果前期已和查勘员确认按照4s店的维修方式确定损失金额的,切莫再到普通修理厂进行维修。因为4S店所需要的维修金额是高于普通修理厂的维修金额的,如果客户按照4S店的定损金额向普通修理厂支付维修费用,就相当于客户的维修费用付多了。到时候索赔时,保险公司是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认损失金额,车主本人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