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中,一个项目的开发时限很长,开发成本科目年底是不是要结转到在建工程?如果结转的话,开发成本明细在第二年年初余额是不是为零?这样的话像明细中的“地价款”、“拆迁补偿”以及往来客户(设计、勘察、咨询等)的核算怎么能清晰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