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直接平均季节指数法预测销售量?

如题所述

直接平均季节指数法的一般步骤如下:
①收集历年(通常至少有三年)各月或各季的统计资料(观察值)。
②求出各年同月或同季观察值的平均数(用A表示)。
③求历年间所有月份或季度的平均值(用B表示)。
④计算各月或各季度的季节指数,即C=A/B。
⑤根据未来年度的全年趋势预测值,求出各月或各季度的平均趋势预测值,然后乘以相应季节指数,就得未来年度内各月和各季度包括季节变动的预测值。
季节指数是一种以相对数表示的季节变动衡量指标。因为只根据一年或两年的历史数据计算而得的季节变动指标往往含有很大的随机波动因素,故在实际预测中通常需要掌握和运用三年以上的分季历史数据。季节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一年4个季度的季度指数之和为400%,每个季度季节指数平均数为100%。季节变动表现为各季的季节指数围绕着100%上下波动,表明各季销售量与全年平均数的相对关系。如某种商品第一季度的季节指数为125%,这表明该商品第一季度的销售量通常高于年平均数25%,属旺季,若第三季度的季节指数为73%,则表明该商品第三季度的销售量通常低于年平均数27%,属淡季。
〔例8-15〕某空调厂2000年-2002年空调器销售量如表8-23所示。预计2003年的销售量比2002年递增3%,请用直接平均季节指数法预测2003年各季度销售量。
①计算历年同季的销售平均数:
同理,
②计算历年季度总平均数:
③计算季节指数:
同理有:
④计算2003年各季度预测值:
依据题意:
2003年销售预测值=(万台)
2003年第一季度预测值=(万台)
2003年第二季度预测值=(万台)
2003年第三季度预测值=(万台)
2003年第四季度预测值=(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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