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公务员考试科目笔试为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1、职业素养。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与忠诚度、政治敏锐性与鉴别力、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人民警察职业纪律。
2、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基础知识、民法基础知识、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3、公安基础知识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执法监督。
招警属于公务员考试的一种,招录通过后即是公务员,享受公务员待遇。招录过程除了体能测试和按警察标准体检这两个环节,其他几乎与普通公务员招录一样。
招录原则: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在录用计划范围内,根据毕业生报考职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与政审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