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申请国家赔偿”:申请国家赔偿,只有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才有依照《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人身权、或财产权情形时;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法定的侵犯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情形之一时。具体见《国家赔偿法》第3、4条和第15、16条。
2、“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不可以。因为这事件是因为当时你父亲的情况不符合国家政策而造成的,不是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职权。
3、什么叫“儿童时期”进入单位顺利“转正”的?是不是“而同时期”?
4、你父亲虽然是临时工,但既然工作到现在,也应算是单位的劳动者,你父亲可以要求的有:
(1)如果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请求补足;
(2)如果没有与你父亲签定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自2008年2月1日起至满2009年1月1日前的每月双倍工资。
(3)如果到现在还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视为已经与你父亲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4)根据工作年限,你父亲就享有法定的医疗期和病假待遇。包括:
A、医疗期::①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②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B、在医疗休养期内: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C、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你父亲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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