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怎么做?

如题所述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应按照计算出企业应收项目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的减少额填列。如果减少额为负数,那么意味着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按负数填列即可。



扩展资料

经营性应付项目中,可能存在一些非经营性活动的因素。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应付款,这些应付款在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中反映,在间接法的编制中,如果将这部分应付账款在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中反映,则会导致间接法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等于主表中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例如,某公司在其他应付款中反映应付无形资产的应付款,所作调整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30000

贷: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000

其他应付款10000

这一经济事项,在编制附表时,应在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中,减去10000元。因为其在其他应付款中反映,但对应的现金流量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如果不在经营性应付项目中剔除,则会导致直接法和间接法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差异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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