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公示期间有人举报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一般来说,任前公示就是走一下流程,通常不会出现什么问题,毕竟最初的提名和党委(党组)研究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也不乏个别情况,万一真的有人举报怎么办?

其实,在这一块组织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只要有群众反映问题,就要调查核实,并给予反馈和处理。任前公示制度设立的初衷,其实就在于这里,就是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对群众反映的意见要登记建档,组织上已经掌握的问题,不再重复调查,没有掌握的,要分类处理。

对调查核实结果的处理,主要分四种情况:

1.所反映问题不存在的,予以任用;

2.属于一般性缺点、不足,不影响提拔任用的,按预定的方案任用,并在任用谈话时向干部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改正;

3.对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经党委(党组)复议后不予任用,对其中属于违纪违法的,应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反映的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暂缓任用。

暂缓任用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三个月内仍未查实的,由公示对象本人作出负责任的书面说明,经党委(党组)研究认为不影响任职的,可履行任职手续。

此后,如经查实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解除现职并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也可结合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在试用期内作进一步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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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7
应停止任用,澄清事实再作处理。
第2个回答  2021-02-25

第3个回答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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