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老小区本来是2室一厅的房产面积估计在70平左右,1楼带院子差不多30平左右,被房东改成3室一厅,院子改成了3个很简陋的房间,利用房间通往院子的过道改造了3个很简陋的房间出租,本来2室一厅就只能住2到4人,现在改装后住了6户共计12人,这样合法吗?该向什么机关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