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工人:现在得病了厂里是否有责任?

如题所述

这个一般厂里没有责任的。
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厂里有责任,可以视同工伤,按照工伤来定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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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08
理论上来讲是没有责任的。除非你这个病是属于职业病。是有长期这份工作,而导致的。这样的话可以。厂里面可能会赔偿。
第2个回答  2020-08-08
也要看是什么疾病,如果你能确认跟现在的工作职业有关的职业病,那么厂里要负责任。如果不是,那就没有责任。
第3个回答  2020-08-08
看你的病是不是和工作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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