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个专城乡结合处很不繁华地带开了一个很小的小家电的店,生意很差。去年在免工商费之前交了一年的工商费500元,也不退了。前几天来了一帮地税的,要交三四百的地税,我说没钱暂支走了,他们要我主动联系他们交,不然下次来就是罚款。昨天又来了一帮收国税的,我问要多少钱,他们不说,要我限期去所里办手续。后我了解,象我这种小店,月营业额或许连2000元都达不到,根本不用交国税,我打电话给那人说了,他说交不交不是你说了算,就算不交,因为我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后一个月内办理税务登记,所以按规定要罚款两千。我K他吗,开个小店仅仅养家糊口都恁难,挣P大点的钱都被他们剥削去了!!!
正好这两天审工商证,我想重新登记,变更营业内容,然后拿新证去办理税务登记,不知道这样行不行?
我的工商证是去年8月份办的。我给那人打电话,他说没在领工商证之后一个月内登记,要罚款两千。象我这种小店真的很小,他们会罚款吗?我觉得他们罚款好没必要,如果真要罚,那和土匪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