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与内容的辩证关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8-01

内容与形式的举例是:一个很俗的一个例子:一个善良的人他一定做的是善事。内容(本质)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形式上(外在的)他做的是善事,善良的本质决定他做善事而不是作恶,所做的善事也反应了这个人善良的本质。

内容与形式是辩证法的一对基本范畴。内容是事物一切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是这些内在要素的结构和组织方式。例如,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是国家的内容,统治阶级如何组织国家政权机关则是国家的形式。

内容和形式是辩证的统一。任何事物既有其内容,也有其形式,不存在无内容的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内容,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服从内容,并随内容的变化而变化。形式对内容又有反作用,形式适合内容,就促进内容的发展,形式不适合内容,则阻碍内容的发展。

内容和形式之间存在着差别和矛盾。内容是经常变化的,形式比较相对稳定,形式往往落后于内容,从而造成新内容与旧形式之间的矛盾。内容和形式的差别又是相对的。

内容是事物的内在诸要素的总和。形式是事物的存在方式,是事物的结构和组织。内容和形式是辩证的统一。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内容与形式是叠态的影象。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依赖于内容,并随着内容的发展而改变。

但形式又作用于内容,影响内容。当形式适合于内容时,它对内容的发展起着有力的促进作用,反之,就起严重的阻碍作用。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又是相对的,作为一定内容的形式,可以成为另一形式的内容。

内容和形式的辩证法要求观察问题时,首先注重事物的内容,同时也不忽视形式和作用。由于历史的发展,特定社会的需求,在内容发展了的同时,必须有新的形式与之相适应,所以,要打破旧的形式,创立新形式。而这新形式又必须在旧形式上的继承和扬弃,使之能为新内容而服务。

以上内容来源:百度百科-内容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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