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内部操作风险。
2、抵押物权利瑕疵风险。
3、无效抵押行为风险。
4、抵押物价值下跌风险。
5、抵押登记不完备风险。
6、抵押物处置风险。
7、抵押物灭失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