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精神病的一方能起诉离婚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精神病患者属于无民事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中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通过协议离婚,但可以执行提出离婚诉讼,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行为能力,不能直接通过协议和诉讼离婚,只能由监护人提出离婚诉讼。而在通常情况下,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是其配偶,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办法:

1.申请恢复完全行为能力人后作为完全刑事能力人自行提出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2.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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