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照明和普通照明都用预留吗

如题所述

按照规范要求都需要预留人防照明和普通照明。

人防门上预留套管:

注:出入口、连通口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门框墙上均应预埋4-6根备用管,管径50-80mm,管壁厚度不小于2.5mm,管材采用热镀锌钢管,并作防护密闭处理。

防爆波电缆井预留线管:

室外进线应设置防爆波电缆井,防爆波电缆井宜设置在紧靠外墙外侧。除留设计需要的穿墙管数量外,还应留4-6根备用管,以备扩展。

人防工程与民用建筑(地下)应急照明和备用照明的不同点

1)人防工程:消防疏散照明灯应设置在疏散走道、楼梯间、防烟前室、公共活动场所等部位的墙面上部或顶棚下,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5.0lx。

2)消防疏散指示标志:沿墙面设置的疏散标志灯距地面不应大于1m,间距不应大于15m(民用建筑为袋型走道10m,非袋型走道20m);沿地面设置的灯光型疏散方向标志的间距不宜大于3m,蓄光型发光标志的间距不宜大于2m(民用建筑为3m)。

3)建筑面积≤5000㎡的人防工程,其消防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50%。(民用建筑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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