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取得生效法律文书,例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对对方拒绝、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受理单位: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择一。
三、申请时限:二年。两年的起算店: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所需材料:双方主体材料(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判决、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或财产线索(若有)等。
1-强制执行申请书的内容包含双方主体信息、申请执行的事项(即判项)、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