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我方全责对方无人员受伤的情况下如何赔偿?

如题所述

交通事故处理我方全责对方无人员受伤的,需要赔偿对方的误工费,车辆维修费或者车辆损坏赔偿,这些都是可以双方协商处理。交警处理就会扣留驾驶证和行驶证,再等协商一致。肇事当事人须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按现场处理民警预约的时间到大队事故中队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无人受伤自己认全责的话当然也需要赔偿的,比如对方修车的费用其实就是应该由主要责任人全部赔偿的。另外,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问题本来就应该由交管部门来完成,驾驶员自己不能觉得反正也没有人受伤,自己就承担下了全部的责任,除非驾驶员自身也确认交通事故就是由自己的违章引起的。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达成赔偿协议。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对交通事故认定及赔偿存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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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9
虽然对方没有人员受伤,但肯定有财产损失。要根据对方财产损失多少进行赔偿。你要与保险公司承担这笔费用。你自己的损失也应该由保险公司按协议进行理赔。
第2个回答  2020-12-29
交通事故处理我方全责对方无人员受伤的,需要赔偿对方的误工费,车辆维修费或者车辆损坏赔偿,这些都是可以你们双方协商处理。交警处理就会扣留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再等你们协商一致。
第3个回答  2020-12-29
根据事故造成的对方损失赔偿,一般由保险公司受理,赔偿范围包括对方身体,车辆,物品损失以及涉及到的合法财产损失如误工,误餐费等相关费用。在交警出具事故责任判定书后可由双方协调解决,如果协调解决未果,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第4个回答  2020-12-29
既然你负全责,那他的车辆维修费,误工费等,肯定是要由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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